| 《水浒》: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面镜子 |
|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4 |
| 《水浒》: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面镜子 邵子华
摘要:《水浒》中法纪荒废,江湖义气泛滥,义与不义尖锐对立,社会结构严重窳败。梁山起义的失败,宋江用忠来调解社会结构要素冲突的破灭,都说明建设和谐社会要依靠社会规范的建构,利用规范把个体的行动和社会秩序统一起来,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特定的价值体系。《水浒》以其剔肤见骨的深刻和真实,从反面为我们昭示了一条走向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水浒;和谐社会;社会结构;规范
千百年来,人们早就厌倦透了动乱和战争,人们渴望着安定、公正和创造。人们日益意识到,秩序的溃败和体制的瘫痪必将导致人心的荒废和社会的停滞。混乱、恐怖、极端凶暴只能把人类带进灾难的深渊。在我国文化史上,《桃花源记》从正面向世人展现了一幅理想社会的美好图景,《水浒》则从另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面镜子。 一 社会是由无数个体的人组成的庞大复杂的系统,系统结构表现为社会成员的行为关系体系,它的核心是那些由各种法令、制度和规章来体现的行为规范。系统结构提供了社会中群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体、个体与个体互动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规则。布朗指出:“归根到底,一个社会结构,既会在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也会在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1](p141)群体之间的关系规范系统构成社会宏观结构,个体之间的关系规范系统构成社会微观结构。我们先从微观结构的角度,选取《水浒》社会结构中的三个典型要素作一分析。 高俅是《水浒》第一人并贯穿《水浒》始终。他原是个托身无门的浮浪子弟,靠踢得一脚好球被端王(后来的徽宗)看上,从此留在端王身边并青云直上做了太尉,成了朝廷重臣。我们从三件事可以看出高俅在《水浒》社会结构中巨大的破坏作用。 第一件事,身为太尉的高俅为支持螟蛉之子强占林冲的妻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设下毒计要害死林冲,直至把林冲逼上了梁山。第二件事,殷天锡抢占柴皇城的花园水亭。在这件事的过程中,高俅虽未直接出面但根子却在他那里。“此间新任知府高廉是东京高太尉的叔伯兄弟;倚仗他哥哥势要,在这里无所不为”,而殷天赐“又倚仗他姊夫的势要,又在这里无所不为。”(第五十一回)殷天锡之所以敢把家有丹书铁券的柴进也不放在眼里,就是因为他的后台硬,很明显,这个后台就是高俅。这次又把柴进逼上了梁山。第三件事,下毒药害死宋江。宋江平定方腊回来被朝廷封官赏赐,高俅心里强烈不满。他就伙同杨戬在朝廷赏赐给宋江和卢俊义的酒中下了毒药将他们毒死。 高俅损人利己的心理十分强烈,蔑视社会规范的心理恶性膨胀。他只求自己欲望的满足,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社会学认为,行动者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角色是社会结构的最基本单位,人们如果不按照自己所处地位的角色期待去做,此种行为的偏差极可能造成社会结构的解体。高俅的行为使他所处的地位与承担的角色产生严重悖谬,<<水浒>>的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他而走向分裂和对立。 晁盖在《水浒》中是个极为关键的人物,他是梁山事业的实际上的创始人,“一部书一百八人,声施烂然,而为头是晁盖”。[2](231)洪太尉放走的这108妖魔正是日后108位好汉,晁盖从西溪村搬走宝塔正是与洪太尉放走妖魔相照应。因为他的上梁山,才有宋江等人的上梁山,才有梁山力量的发展壮大。从形式上来看,晁盖上梁山却并不是被逼迫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他自觉的选择。 晁盖祖上是本县本乡富户,他本人也并不曾遭受什么直接的压迫和剥削,他走上梁山的根源在于他所代表的是江湖豪杰们的利益。他平素仗义疏财,豪爽大方,“身强力壮”却“不娶妻室”,这都说明他的志向不在自己的小家。他结交的对象多是一些社会中下层的人,甚至有很多游民无产者。刘唐、公孙胜不约而同来找他商量劫生辰纲之事,也正表明他在江湖中的威望。他们都把晁盖当成了能够领着大伙干事的人。当素未谋面的刘唐找上门来“送一套富贵”时,他脱口赞道:“壮哉!”(第十三回)他完全赞同刘唐的主意,这是“一套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天理知之,也不为罪。”兄弟们想干,我当然要领着干!晁盖曾是众多好汉的恩人,他把这部分人的力量凝聚起来,拉上了梁山,逐步成为《水浒》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因素。 宋江是《水浒》中内涵最为丰富的一个人物,他从不愿上梁山到被迫上梁山再到冲破阻力下梁山,他由义而忠甘心为朝廷卖命,最后却被害身亡。他义字当先,“担着血海也似干系”(第十八回)私放晁盖。这个行动实际上是给梁山播下了火种,但当这火种燃成燎原之势的时候他却又扭转了它燃烧的方向,最终把它引向死地。 宋江深受传统文化的熏染,小吏生涯又使他得以目睹百姓的疾苦,这就形成了他根深蒂固的道统思想和鲜明的正义感。另一方面,他又能随机应变,深谙权术。写在浔阳酒楼里的诗词很能说明他的志向:“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的“凌云志”是什么?那就是“替天行道”、“顺天”“护国”,匡扶社稷、造福社会,当然也光宗耀祖,成就了自己一世的功名。宋江胸襟广阔、志向高远,深孚众望,具有卓越的组织才能。这是那些只知道打家劫舍、坐地分赃的粗豪汉子所不可同日而语的。明代天都外臣在《水浒传》序中说:“吴军师善运筹,公孙道人明占卜,柴王孙广结纳,三妇能擐甲作娘子军,卢俊义以俱鸷发枭雄,……而宋江以一人主之,始终如一。夫以一人而能主众人,此一人必非庸众人也。”[3}(168)然而,在梁山泊上以恩义抚众的宋江,在高俅蔡京们的面前迅速败下阵来,连性命都不能保全,因为朝堂之上是豺狼横行、小人结党。小人做事,“无原则就是他最大的原则”,只要对自己有利,无所不用其极,丝毫没有道德良心、责任法理的束缚。宋江想以忠义沟通朝野,整合分崩离析的社会结构,结果,他终究成了一个堂吉诃德式的不合时宜的人物。宋江的一生是一出报国无门、补天不成的苍凉的悲剧,其悲剧的根源正在于水浒社会结构的沉疴痼疾。 二 《水浒》社会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关系对立,各自信奉的价值尖锐冲突,缺乏最起码的共享性;而且社会组织又失去了整合和协调的功能,因而导致社会秩序混乱,运行阻滞失调,直至陷入大规模的破坏性的战争之中。下面我们再从宏观结构的角度,自上而下地分析《水浒》社会结构的窳败。 在宋朝,担任县令以上的文官基本上都要具有三考出身的进士资格,对于像高俅这样的闲杂人等,要想挤入文官圈子是不现实的。而武官任用也有制度,没有边功就不得为三衙的长官。而高俅却能从一个闲散王爷的玩伴儿升至殿帅,其原因,徽宗个人的喜好是决定的因素。他虽然也当百官面前责骂高俅、杨戬:“败国奸臣,坏寡人天下!”却并“不加其罪”。(第一百二十回) 高俅、杨戬、蔡京、童贯等人一发猖獗,结党营私,为所欲为。他们的势力穿州过府,抵达社会的各个角落。他们在社会结构中处于执法者的地位,这种社会角色要求他们要遵守社会规范,维护社会秩序,而他们却私欲滔天,恶贯满盈,成了社会规范和秩序的破坏者,致使天下无道,群雄并起。金圣叹曾悲愤地说:“嗟乎!既已群小相聚矣,高俅即欲不得志,亦岂可得哉!”(第一回)“欲民之不衅,国之不亡,胡可得也。”(第五十一回) <<水浒>>里有120多个案件,但没有一个案件是秉公处理的。在这些案件中,一切都只是钱在起作用,一切都只是权在起作用,还有一些是义气在起作用,而全都与法制或者正义无关。朱仝和雷横明里抓人而暗中却放走晁盖等人。董超和薛霸接受贿赂后就轻率地作出杀害所押犯人的举动。阳谷的知县在武松把谋害了武大的人证、物证都带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居然不予立案。那个专一在东京街头寻衅闹事的“没毛大虫”,居然连开封府也治不了他。阮小二道:“如今该管官司没甚分晓,一片糊涂!千万犯了弥天大罪的倒都没事”。(第十四回)李逵更是一针见血:“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第五十二回)“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第十二回)《水浒》中从上到下都是蔑视社会规范、置法纪条例于不顾,凡此种种,致使法制缺失,道德荒芜,天地无良! 李贽说:“盖自宋室不竞,冠履倒施,大贤处下,不肖处上”.[4](28)(李贽《忠义水浒传》序)这是一个好歹不分黑白颠倒了的社会。人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瓦斧雷鸣、燕雀巢堂,社会最大的腐败莫过于公正无存、良知不再。此时,社会的调节功能必然发生故障直至崩溃,根本无法再维系人们之间的联系,不能有效地控制人们的欲望和行为,社会整体上陷入失范状态。应当强调的是,这种失范状态主要是指丧失了必要的规范调节功能的社会结构,而不是指个体层次的某种心理状态。 人类社会的结构表现为非线性的网状关系,社会上几乎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都被罩在一张充满刺激和限制的相互关系的非线性的大网中。在这个网状大系统里,一切能量、影响都可以相互转移,不但能够转移,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还可以产生非线性的放大。其间,“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这样的关联敏感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微小的不会总是很微小。微小的事件会被扩大和发展,而不是趋于消失。在适当的条件下,最小的不确定性可以发展到令整个系统的前景完全不可预测。正是有了这张大系统的网,初始条件的小扰动会随时间被放大。”[5](p23)梁中书的生辰纲引发了晁盖的起义,端王(徽宗)重用高俅导致了朝纲的败坏,后来北宋灭亡,徽钦被擒为囚,百姓惨遭杀戮,都不能说跟这些事件没有关系。 三 《水浒》一百单八将中既有上层官僚、胥吏、地方豪强,也有无业游民、农民、渔民和猎户。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走到一起,又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走上反抗的道路? 林冲是遭高俅的陷害,武松是遭张团练的毒计,柴进是被高廉欺压,解珍、解宝是被知府押入死牢……这些人都险些丧命,死里逃生才走上梁山。晁盖等人投奔梁山是因为梁中书,梁中书每年以十万贯金银珠宝送给蔡京,宋朝正五品外官的月俸是30—35贯,显然,他送的这么多钱财并不属于他的合法财产,而是贪污的国家钱财搜刮的民脂民膏。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压迫,晁盖劫持生辰纲就是对这种压迫的反抗。《水浒》中好汉们之所以聚众造反,原因虽各不相同,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的压迫,而压迫他们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官府,来自于掌握着执法权利却极为邪恶的势力,其性质即为伤天害理的“不义”。在一个法纪和道德都废弛的豺狼虎豹的天地里,无助的人们为了生存就不得不结义成群,走上梁山。把梁山豪杰凝聚在一起的是一个共同的价值追求,这就是义。《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义就是正义、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但是,《水浒》中的“义”却要复杂得多。一方面,它自发地在一定范围内维持着社会的公正。另一方面,它在全面恶化的社会环境里又被扭曲为江湖义气。 社会系统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耗散结构,它的主要特征是普遍存在着自组织现象。系统的自组织就是系统自发形成组织结构、自我发展和自我运动的过程。自组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减少、抵消系统内熵增的一种积极的力量。因为系统中有许多自组织现象,某个特定的社会结构被破坏并不意味着结构的消亡,它的自组织功能将发挥补救作用,以一种新的结构从积极方面或从消极方面予以替代。一个社会中义的行为准则的通行是在法度败坏之后对社会结构的必然补充,《水浒》中的“义”就是这种“自组织现象”,它在特定的群体内维系着良知和公正,以此对抗着社会的堕落和败坏。这种义在有限的程度上寄托着民众内心的憧憬。应当指出,梁山之义又在很大程度上被江湖化了。他们所遵守的义在相当多的时候仅限于他们兄弟的小圈子,在抗争的时候没有了社会中所应该遵守的规则,这是一种被异化了的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水浒世界是一个混乱、腐败、缺失了法制与安全保障的世界,从官府到民间都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轻视。这个世界里的人们唯见一片血光,他们只有抱成一团,硬起心肠,拼了命地求生存。社会的黑暗造成了法制的崩溃,法制的崩溃导致生存环境的恶劣化,生存环境的恶化造就了水浒的畸形之义。 尽管如此,《水浒》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义与不义的对立冲突。晁盖一方是义的代表,高俅一方是不义的象征。梁山是人们的理想之乡,那里有英雄豪杰除暴安良,那里没有权势者的凌辱和欺压,那里是一个无拘无束、上下平等、亲如兄弟的和谐社会。《水浒》强调“替天行道”,这个“道”,当是代表正义、人道、和谐、合理与秩序。朝廷是社会的中心,法纪是社会之公义,然而,高俅们却把法纪当作私人之溺器,把朝廷变成了滋生不义、放纵邪恶的大本营。义与不义的对立冲突终于把人们拖进战争,造成社会的长久动荡和难以愈合的创伤。 宋江极力用忠来化解义与不义的矛盾的,企图以此调解社会结构要素的冲突,维持社会系统的平衡,结果他失败了,败得很惨,他所推崇的忠并不能解决社会结构失衡的问题。本来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 “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左传·僖公九年》)“无私,忠也。”(《左传·成公九年》)“忠,民之望也。”(《左传·襄公十四年》)“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这些“忠”都是对统治者执政的要求,要求统治者尽心为民,使民获益。对于个人来说,忠就是中正,“忠,德之正也。”(《孔子家语·弟子行》)能做到忠,即凡事考虑到利国利民,道德就纯正了。到宋江这里,“忠”就成了维护封建社会君臣关系的最高道德规范,本来应该是平等的君臣关系——“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就只剩下了服从和效忠。他要求兄弟们抛弃私仇,“众当竭力捐躯,尽忠报国,死而后已。” 宋江所信奉的忠里还夹杂着博得个封妻荫子,名垂青史的功利主义。在道德和法律荡然无存的世界里,这样的“忠”还能有什么价值?事实上,宋江所推行的忠,在义与不义各方都不能接受。在义一方看来,宋江是以忠害义;不义一方与他更是水火不容。如果忠不是社会结构主体平等的价值追求,那么,忠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四 梁山起义的初衷是既不反皇帝,也没有对作为农民核心利益的土地诉求,他们只是向不公道的具体的人和事作斗争,基本的精神是反抗不义的行经,他们企望能够过上一种自由快活的生活。他们为此揭竿而起,征战杀伐,尸横沙场,但最终“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子尚依然”,轰轰烈烈的梁山起义事业灰飞烟灭,可是那些危害国家人民的谗臣贼子还在依然猖獗,围绕着义与不义斗争的悲剧还在不断上演。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沉痛的思考: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出路何在? 在社会结构系统中,“自我”和“他人”的关系是个核心问题,人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自我”和“他人”的互动关系。社会结构的稳定和平衡依赖于角色之间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互补性。互补性关系意味着互动双方权利和义务达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即“自我”的权利恰恰是“他人”所承担的义务,“自我”的义务又是“他人”的权利。正是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互补性关系使得互动能够持续进行下去,从而维持着社会结构系统内的良性循环。然而,人的欲望又是永无止境的,往往放大“自我”而无视“他人”的存在,在肆意享受权利的时候不愿意承担自身的义务。这就会造成结构要素行为的偏离从而造成社会的混乱。所以,社会系统必须建立和实施切实有效的机制以对可能出现的偏离进行调整。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维持社会结构的和谐首先要建立一套良好的规范机制,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特定的价值体系。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指出,社会系统中不同的要素之所以能够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被理性所吸纳用以解决社会问题,正是因为规范把行动和社会秩序结构了起来,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价值体系。“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实际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而不是战争状态。”[6](p530)制度法学代表人物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也强调:“规范对于行动有着重大意义。”[7](p21)《水浒》社会结构的崩溃主要是因为社会规范的无效或缺失。从朝廷到江湖,人们行为的出发点只是义或者不义,根本无视社会规范的存在,或者规范本来就不存在,或者规范早已经被执行它的人糟蹋亵渎得失去了任何价值。 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人的主观取向的某种程度的协调必然与价值规范相联系,一致性的价值规范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维持社会角色之间权利与义务互补性关系的先决条件,是承担角色的行动者对同一组价值规范有共同的理解。因此,维持某种制度化的价值体系就成为社会秩序稳定的最基本的前提。社会结构系统共同的价值就是社会公正,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的更高层次的追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公正缺失哪里也会产生社会结构的破裂和动荡。不公正是对人的更严重的精神压迫,在本质上是对人格尊严的侮辱和戕害。人不是动物,只要喂饱了肚子就了事,除了贫困,更需要消除社会的不公正。在《水浒》的世界里,社会的不公正导致人们价值观的分离与悖反,甚至在同一个人身上也存在着价值选择的矛盾冲突,《水浒》中的许多人黑白两道通吃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建立在这样分裂、混乱的价值之上的水浒社会岂能和谐稳定? 要消除诸多不和谐的社会因素,关键还是要从形式化的制度入手。“某种类型的思想或行为,不仅存在于个人身外施于个人,而且它们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问个人是否服从,而用一种强迫及压制使个人服从。”[8](136)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和谐社会的建构也就是广义的规则和秩序的建构,规则和秩序正是社会共享价值观的制度化。一种优良的制度不仅支撑着社会关系结构的稳定,而且还能够促进它的不断发展。“此《水浒传》之所以与天地相终始也与!”[9](P27)它以其剔肤见骨的深刻和真实,把整个社会的结构系统映照、透视得毫发毕现,为我们昭示了一条走向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A、R、拉德克利夫——布朗.社会人类学方法[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2]施耐庵著,金圣叹评.水浒[M],北京:同心出版社,1996. [3}朱一玄,刘毓忱编.水浒传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5]伊利亚·普利高津著,湛敏译.确定性的终结[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8。 [6] T.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M],张明德等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03。 [7]麦考密克.制度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8]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4}[9]陈曦钟,侯忠义,鲁玉川辑校,水浒传会评本·上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 |
|
|
上一篇文章: 为 宋 江 鸣 冤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